|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重庆旅次方大数据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旅游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据评估报告记载:旅次方公司无形资产共**项。其中,**项无形资产系****年9-**月向其母公司重庆旅游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购置取得。根据双方合同约定,重庆旅游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给旅次方公司的资源服务产品、系统软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知识产权属重庆旅游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旅次方公司仅享有基于合同目的的非独占、非排他、不得分许可、不得再分发的一般使用权。前述无形资产均系旅次方公司开展主营业务所使用的底层软件工具。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2、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年9月财务报表、职工安置方案。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书面承诺:已知悉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并同意照此执行。2、截至****年**月**日,转让方应缴纳注册资本金**0万元,已缴纳**7万元。受让方须按照标的企业章程,就转让方未足额缴纳的注册资本金履行出资义务。若受让方未按期足额缴纳后续出资导致转让方需要承担缴纳责任,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受让方应无条件同意以自身或第三人提供担保,已确保能履行违约责任。3、截至****年**月**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持有债权共计**1.****万元。若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标的企业尚未清偿完毕上述债权,受让方应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对未清偿部分债权提供担保。4、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5、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的情况。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8、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9、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