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嵊自然资规告字[****]**号
经嵊泗县人民政府批准,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嵊泗县SS-CY-**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地块名称 | 出让面积(㎡) | 宗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土地总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年限(年)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
| ****-挂1 | 嵊泗县SS-CY-**地块 | ****6 | 嵊泗县菜园镇海泽路北侧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 1.0<&≤2.0 | ≤**% | ≥**% | <**(建筑层数不超过**层) | ****7.6 | ** | **** | 城镇住宅用地**年、零售商业用地**年 |
注: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设计要求按照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规条字[****]第**5号)执行,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 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明确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被人民法院列入限高、失信的名单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本地块竞买人需单独申请。
竞买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承诺不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劣迹行为。相关材料在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供。如因竞得入选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地块不予成交,已支付的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应在嵊泗县域范围注册成立法人公司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竞买人成立的新公司应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
五、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年**月**日**时,挂牌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颁发相应宗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
挂牌时间截止前,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待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申请方式: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嵊泗县菜园镇奇观路1号)。
咨询电话:****-******2
咨询时间:工作日9:**-**:**,**:**-**:**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