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租赁7个种草集装箱及配套设施 | 项目编号 | **********3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联系人 | 苏海珍 | 联系电话 | ****-******0 |
| 主管单位 | |
| 转让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乌鲁木齐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法定代表人 | 马英杰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6G |
| 注册资本 | ****0.0万元 |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乌鲁木齐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7个种草集装箱及配套设施 | 标的编号 | ************** |
| 租赁价格 | ******.**元 | 评估结果 | ******.**元 |
| 转让底价 | ******.**元 | | |
| 保证金 | ****0.0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 |
| 评估机构 | 新疆巨弘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新疆巨弘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出租期限 | 5年 |
| 资产来源 | | 规格型号 | |
| 数量 | 0.0 | 购置时间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批准单位名称 | 乌鲁木齐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件)号 | 乌中信资管总纪(****)**号 |
| 国资监管机构 | 乌鲁木齐高新创融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乌鲁木齐高新创融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情况:我公司安置于新市区净水路**9号种草集装箱及配套设施租赁,共有7个种草集装箱、1套配套装置及作业工具。箱体外部尺寸:长**.7米,宽2.4米,高2.9米,内部种植区尺寸:长**.**米、宽2.**米、高2.**米,种植架层数9层(层高**cm),种植盘数与单盘尺寸:**8盘(L:**8mm*W:**0mm*H:**mm),种植产出能力:7天最高8-**吨,按照国际海运加长加高(HV)保温集装箱规格制造,箱体净重**.8吨(含种植设备环控系统与种植配件);配套装置及作业工具主要为电解离子水生成装置(含纯净水处理)、称重装置、种子分选过筛装置等;设备目前维护状况良好。2、租赁标的为7个种草集装箱、1套配套装置及作业工具。租赁底价******元/年,租期5年。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用。首年度租金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此后年度租金于每一租赁年度届满前三十日内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每年租金固定不变。3、本次租赁采用公开招租方式,公司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公告期**个工作日,若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承租方,由承租方进行竞价,加价幅度为每次加价**0元及**0元倍数,公司与报价最高者签订租赁合同;若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公司可以租赁底价与意向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4、承租条件:(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者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同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交易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者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标的物以现状对外出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改造义务。现场勘测联系人:苏海珍,联系电话:**********5。勘测时间:周一至周五**:**-**:** ,**:**-**:**。(2)承租方不得中途退租或转借、调换、不得增加或减少租赁标的物上的部件,不得更改设备的原有使用性质或对标的物进行任何形式的拆卸、改装,如出现部分设备转租,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5、公示期内若无意向承租方,则在公告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公示期将延长**个工作日,直到有人报名或评估报告到期。6、出租方与承租方在租赁标的物现场进行交付,双方指派到现场的交接人员在《设备交付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视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后,租赁标的物及相关设备、设施的风险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火灾、设备损坏、维修、售后、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情况,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连带或赔偿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后的结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处置的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除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保证金的相应比例,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具体金额以实际损失为准)。保证金处置方法:若竞价成功,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抵作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成交后承租方悔拍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价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交易项目经办人:王玉琪 ,联系电话:****-******2. |
| 交易机构信息 |
| 交易机构名称 |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
| 联系电话 | ****-******2、****-******4 |
| 联系地址 |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