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SH******8-2 |
|---|---|
| 项目名称 | 烟台康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烟台康佳大健康产业园6#厂房)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烟台康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5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成交后转让方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具体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认定为准)。2、烟台康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烟台康佳大健康产业园6#厂房)(简称“标的资产或产权标的”)处于租赁状态,标的资产处于出租状态,承租人烟台洋博服装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至****年**月**日。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受让方须继续履行转让方与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YTKJ**********1)并收取租金。3、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4、标的资产均按照资产现状整体转让,鉴于标的资产处于租赁状态,项目挂牌期间所有意向受让方须进行现场踏勘。5、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1、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之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不包括被评估房地产实际交易时可能涉及的服务费、契税等相关税费。2、本次评估假定申报评估资产的产权是正常的,因而能够进行合法的自由交易,无任何限制或影响交易的他项权利之设置或其他瑕疵。3、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假设和特别事项说明以及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