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1.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告附件;2.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有意向受让方可到交易所查看具体内容;3.抵押权人和债权人关于昆明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白龙路**7号博园小区商住楼1-6层、7层挂牌转让相关事宜的复函,有意向受让方可到交易所查看具体内容。4.转让方关于产权过户的承诺书,有意向受让方可到交易所查看具体内容。一、本次评估范围内商住楼共7层,合计面积为**,**5.**平方米,其中1-6层面积为9,**4.2平方米,已取得云(****)盘龙区不动产权第******7 号不动产权证,7层面积**0.**平方米,已取得云(****)盘龙区不动产权第******8号不动产权证。证载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载房屋性质为非住宅市场化商品房。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于****年8月**日出具的《关于白龙路北段**5、**7号地块控规用地性质的回复意见》中明确,白龙路北段**5、**7号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B1-商业用地,至评估基准日,土地尚未办理土地性质变更,本次土地性质按照商业用地进行评估,本次未考虑土地使用权性质发生变更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相关交易税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特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二、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土地证载面积为7,**1.**平方米,产权持有人根据从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盘龙登记处的查档资料,该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原由昆明市官渡区金马镇刘家营股份合作社于****年6月4日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该土地出让合同中未明确土地的容积率指标,实际容积率为1.**。鉴于该地块的历史形成过程的复杂性,根据产权持有人出具的《关于昆明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资产所 涉及的位于昆明市白龙路**5、**7 号博园小区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评估范围内涵界定的说明》中明确,评估范围土地使用权容积率指标内涵界定为资产现状实际容积率1.**,土地用途界定为商业土地。三、本次评估的房屋目前正处于有效租赁期内,出租明细如下: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租用面积**平方米,租期****.6.1-****.8.**,年租金****0元;2.昆明涮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用面积****平方米,租期****.6.1-****.8.**,年租金****0.**元;3.昆明涮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用面积****平方米,租期****.6.1-****.8.**,年租金******0元;4.云南卓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用面积****平方米,租期****.**.**-****.**.**,年租金******4.**元。由于被评估资产涉及处置事项,委托方与租户每季度续签租赁合同。上述租客已于评估基准日续签租约。转让方已通知租赁人不动产处置事项,租赁人均表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四、****年6月**日,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信托委托贷款合同(云南信托-瑞泽**号资产服务信托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云信信****-**5号-DK))和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云信信****-**5号-DY-**))两份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系抵押权人,云南信增为实际债权人;主债权贷款本金数额为不超过,即抵押物对应债权金额:小写【?********0】(大写【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抵押物除本次转让的房产外,还包括公司其他资产。抵押期从****年6月**日至****年6月**日。转让方已获得抵押权人和债权人对于抵押物转让出售的处置方式的书面同意文件。(意向受让方可到交易所查看此函具体内容)五、转让方承诺,在收到价款后积极配合受让方完成房产过户,同时已提交相关承诺书至交易所(有意向受让方可到交易所查看此承诺书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