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第十中学校寄宿制学校宿舍空调线路改造项目
磋商邀请公告变更 **号
各供应商:
一、 泸州市第十中学校寄宿制学校宿舍空调线路改造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 2、根据项目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 ,修改为“ 2、根据项目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 5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磋商。 ”
二、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泸州市第十中学校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