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轨道交通**号线工程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交通【****】 **** 号 、 渝 发改交通函 【**2 1 】 **0 号 、 渝发改交通【**2 3 】 **8 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系统设备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重庆轨道交通 **号线工程起于 璧山 站,经虎溪站、大学城南站、寨山坪站、西永站、磁器口站、沙坪坝站、石桥铺站、大坪西站、重庆站、后堡站、南坪站、广福大道站、重庆东站、惠民站。线路全长 约 **.0 1 km,设车站**座,其中高架站1座,地下站**座;换乘站分别与轨道交通1、3、5、6号线等多条线路换乘。采用城轨快线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速度为**0km/h。设一段一场,重庆东车辆段、璧山停车场。设璧山、大坪西、重庆东主变电所3座。控制中心位于九曲河控制中心,与轨道交通快线共享 。
2.3 本次招标工程系统设备投资额估算金额约 ** 亿元 ( 其中车辆投资额约**亿元 ) ;
本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约 **** 万元 。
2.4 招标范围: 本次系统设备监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重庆轨道交通**号线全线车站(璧山站至惠民站) 及区间 、车辆基地及主变电所的通信系统、信号系统、供电系统 ( 含外电线路工程) 、车辆、综合监控系统(含ISCS、FAS、BAS、PSCADA)、安防与门禁、 车站中央控制系统 、自动售检票系统、电梯/扶梯、站台门、车场工艺设备、综合联调、导向标识、风水电及装饰装修 【 仅含璧山停车 场 及出入段线 、重庆东车辆段 及出入段线 、重庆东(不含)至惠民段的风水电及装饰装修 】 的监理工作 。
(2) 对上述系统涉及的关键设备及主材进行监造、试验、接入调试、出厂验收等,与土建监理共同对上述专业在建筑结构、附属结构、区间隧道结构内预留、预埋及封堵等进行监理,配合全线开展 综合联调 、试运行、初期运营工作;对因工程引起的对既有线路改造涉及的设备进行监理;在招标人的BIM实施体系框架下组织内部BIM实施体系,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等单位的BIM工作进度和质量;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等实施有效监理管控;配合招标人开展工程结算、竣工决算,以及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完成质量消缺工作;协助招标人解决处理争议问题;按国家现行规定应纳入监理范围的其他监理服务工作。
( 3 ) 监理范围内工程总投资额约为 ** 亿元 , 其中车辆投资额约为**亿元 。 合同估算金额由 监理服务费 和车辆监造费两部分组成,暂定为****万元;其中监理服务费暂定****万元,车辆监造费暂定**0万元(车辆监造费按2.4万元/辆计算,车辆数暂定为**2辆)。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业主要求进场的日期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 竣工决(结)算 完成 【含 政府审计 或 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组织的对本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或其他监督活动)完毕】 、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其中:计划施工工期为 **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 5 年 1 月,缺陷责任期为2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 招标人: | 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梧桐路6号交通开投大厦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室 |
| 联系人: | 蒋先生 | 联系人: | 霍先生 冯女士 文先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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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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