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巫溪县西部、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 已由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 〔 **** 〕 **8号文批准立项 ,项目业主为 巫溪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巫溪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巫溪县尖山镇、朝阳镇、文峰镇、上磺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工程由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和配水工程组成。其中取水工程新建取水池1口;输水工程新建输水管道**.**km,配套闸阀**7套,闸阀井**7座,加压泵站2座及配套设施设备等;配水工程新建管道**.**m及配套闸阀**套,闸阀井**座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约 ****2.**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可研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 。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勘察周期:**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资质 。
(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丙 级及以上 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条要求 。
| 招标人: | 巫溪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巫溪县马镇坝春申大道**号 | 地址: | |
| 联系人: | 汪老师 | 联系人: | 孙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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