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岳龙镇/李麻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李麻瞿阝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岳龙镇李麻瞿阝村**.6亩零散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竞价者需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0元,并存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资金是否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未承包方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包方保证金转为押金,可以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期限内,补贴等惠农政策归承包方所有。如遇国家征地等任何形式的占地(不含临时占地),承包方必须服从,占地款归村委会,村委会按照合同年限退回剩余部分承包费,临时占地费、青苗补助款归承包方。补偿或赔偿标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标准执行。3、承包期满后,地上物(如自行打井、架线等)由承包方自行处理,地上物在合同期满后7日内如不拆走,无条件归李麻瞿阝村村委会所有,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费用。4、此次发包项目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等由承包方负责。5、村委会发包地块面积按照村委会确定的面积为准。(面积包括台田沟等,但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其他群众使用)6、该地块灌溉、排涝、下地交通、用电等问题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发包方概不负责。7、承包方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村委会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8、每年**月**日前,承包方必须交清下一年的合同价款,否则村委会有权单方面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