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九龙河流域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投﹝****﹞**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项目法人 为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大安街道、陈食街道、茶山竹海街道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含(1)垂直生物滞留带工程:布设面积共计****0㎡;(2)重点支流入河口人工湿地建设工程:种植面积约为****0㎡;(3)生态驳岸工程:面积约****0㎡;(4)沉水植物工程:共计面积约****0㎡;(5)水生生物操纵工程:投放面积共计约为****0㎡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 ** 万元。
2.4 招标范围: 九龙河流域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图示所有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技术交底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内容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永泰路 **1 号 | 地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号1幢**-1 |
| 联系人: | 蒋老师 | 联系人: | 陈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7 | 联系电话: | **3-********、**********6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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