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本次分别转让的8个子标的分别为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白草河及青片河**段河道的清淤疏浚物原料,品质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以现场开采移交的实物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交易文件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等仅供参考。在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品质、数量等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提出任何异议,否则将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砂石转让合同》,受让方已支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的亦不予退还。三、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现场查看标的实际现状。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则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成交后不影响本次成交及成交价格。四、本次清淤疏浚物,采用边开采边装载上车的移交方式,受让方须将当日开采出的疏浚物全部运输完毕,不得形成堆料点,如因受让方原因产生堆料的,转让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有权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责令受让方限期清除堆料点,验收通过并结算后,方可将多余价款退还受让方。五、受让方需自行组织车辆装卸、运输,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转运涉及道路运输条件及其他限制运输的一切因素,均由受让方自行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在转运过程中如造成道路损坏的,由受让方自行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六、标的运输须符合交通法规、公路运输、城市管理等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道路周边环境及其他损坏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七、本次现场所需车辆冲洗设备、计量地磅、值守岗亭、电子运单系统、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信息平台和监控设备(含疏浚区域监控和地磅区域监控)均由受让方负责购买,并在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上述设备安装,经公司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开始疏浚作业。否则将在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按****元/天进行处罚。八、受让方应严格遵守北川羌族自治县安全、环保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清洗车身、覆盖防尘布,严禁超速、超限、超载,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车辆是否存在抛酒遗漏问题,及时清扫场地和路面,且严禁标的物外运出县境。违反一次扣履约保证金****0元,第二次扣履约保证金****0元,若发现第三次,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九、本次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乙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及甲乙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十一、本次交易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基数按预估方量计算。如移交数量不足挂牌数量的,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收取。十二、其他事项详见《砂石转让合同》(样本)、《清淤疏浚砂石转让信息明细表》。十三、现场踏勘有关信息:(1)现场踏勘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小坝镇、禹里镇、坝底乡、马槽乡(2)现场踏勘联系人:杨建国(3)联系电话:**********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