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泰安建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2.2项目编号:GX-GC-********-**-**;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高新区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其中规划一路北起规划二路,向南止于规划三路,长约 **0.8m。规划二路东起龙腾路,向西止于规划一路,长约**4.6m;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土建等工程的监理服务。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不划分标段;
2.9监理最高限价: **.** 万元 , 费率为 1.1% ;
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丙 级 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6。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0-**8-****。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9 时 **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 逾期送达的 电子投标文件 , 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建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长城路**6号
联系人: 马经理
电话:****-******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国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西七里佳苑路中段路东**-1
联系人:任经理
电 话: ****-******8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任经理 联系方式: ****-******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泰安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