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仓岙水库提升改造工程Ⅰ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仓岙水库提升改造工程Ⅰ标段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甬发改审批【****】**7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及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0% ,项目(法人)单位为 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单位为象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象山县墙头镇周家路村。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大坝、溢洪道、泄洪兼输水隧洞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0年,校核洪水标准为****年。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桥梁结构设计基准期**0年。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万元。
2.3本标段建安工程费****.****万元。
2.4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的新建大坝混凝土防渗墙(深度为**.2m)、重建坝顶、溢洪道提升改造、泄洪兼输水隧洞进水口排架修复、管理房、发电机房及门卫房维修及其他零星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个月。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仓岙水库提升改造工程Ⅰ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育才路**6号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8号
联 系 人:盛素素
联系电话:**********2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