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G**3京滨线养护工程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年G**3京滨线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投资********0元, 出资比例为 市财政投资**0.**%, 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 天津市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对G**3京滨线实施养护工程。本次养护工程范围包括8个路段,共长**.**7公里,具体为:对大孟庄—南东线上行、嘉河道—钢城路、武清北辰界—外环线、津塘立交桥—宁静高速上行、宁静高速—东丽滨海界上行、东丽滨海界—新北路、新北路—中心北路等7个路段实施功能性修复养护,对K**+**0—嘉河道段实施预防性养护。
2.2 招标范围
(1)一标段:
标段名称: ****年G**3京滨线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规模: **.**7 公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勘察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技术交底,配合施工招标及现场施工设计服务工作,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文件,参加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勘察设计周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在“信用中国”(https://******)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具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在“信用中国”(https://******)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具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标段: 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 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上发布。
8.补充信息
8.1 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修改为“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8.2 招标公告第6.3条修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9.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