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合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标段) 已由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合川发改发〔****〕7号 、 合川发改发〔****〕 **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景旭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项 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重庆市合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凯鸿三期、工业园区等道路白改黑工程,场镇井盖及水篦改造工程,场镇绿化改造工程,新建乡村道路工程,龙市镇供销社营销中心装饰改造工程,公厕改造工程,新建排水箱涵工程,花市街 1 号环境改造工程。 龙市镇电商服务仓储中心 1# 新建工程,龙市镇电商服务仓储中心 2# 加固工程,合肖路太阳能路灯改造工程,古城人行道、管网及路灯改造及其他零星工程等。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 . ******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 清单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星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花市街1号 | 地址: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名门江山 |
| 联系人: | 庞老师 | 联系人: | 江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9 | 联系电话: | **********7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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