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ZJ******5 |
|---|---|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磐安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0%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恒风长途客运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0,**8.**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方向交易所或转让方详细咨询了解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提示、特别事项说明。2.资质情况: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浙交运管许可 金自************号,有效期至****年6月**日。3.土地使用权情况:坐落:安文镇花月路**8号,使用权面积:****5.**m2,期限至****年8月**日。4.公司存量车辆以股权过户日为准,评估基准日至公告发布日,标的公司正常经营,购入3辆二手商务车,**辆新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1. 竞买人须自****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竞价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2.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竞买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届时另行通知)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5.磐安恒风在职职工**9人(转让期间,磐安恒风仍在正常营业,职工人数有所变动的,以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实际人数为准),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需安置职工,具体为:股权转让后,在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三年内保持现有员工队伍的稳定,员工的劳动关系继续保留。公司原则保持现有薪酬方案给予持续,保持员工福利待遇的基本稳定,不因股权转让而降低。6.原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7.评估基准日到股权转让完成日期间标的公司的损益由受让方按比例享有或承担。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受让方须在完成工商变更后的**日内完成公司名称变更。9.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