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 昭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二期)建设项目 已由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昭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二期)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昭发改规划【****】**号)、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昭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昭发改规划【****】**号)、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昭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昭发改规划(****)**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昭平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拟申请中央资金及其他筹措方式,项目出资比例为**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通风空调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 昭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二期)项目通风空调采购(重) 2.2项目招标编号: 2.3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工作周期:如下表所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企业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企业投标人代表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企业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没有按时进入现场或网上开标室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发布。 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贺州市太白西路**1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 联系电话: ****-******6 监督部门: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6 招标人:昭平县人民法院 地址: 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号 联系人: 陈海 联系电话: ****- ******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昭平县永利新城6-6号 项目负责人:潘灵葑 联系电话/传真:****-******8 日期:****年 ** 月 **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