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中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 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石发改审【****】**2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该工程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石柱县南宾街道万寿大道**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新增总建筑面积****0.**㎡,地上建筑面积****2.**㎡,增设门诊医技综合楼****5.**㎡、教学楼****.**㎡,新增地下建筑面积为****.**㎡,车位数总共为**3个。包括医疗综合楼、中医未病中心、静配中心、中医肿瘤治疗中心、中药制剂、中医传承示教室、学术厅、教学实训基地、中医药研究室等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 金额: ****8.5 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 估算 金额: 约**1.**万元
2.4 招标范围: 石柱县中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监理工作包含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工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收方签证、材料价格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取得、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个月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3. 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 代理机构: | 重庆新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万寿大道8号 | 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号1幢8-2 |
| 联系人: | 秦老师 | 联系人: | 石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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