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正阳片区排洪通道项目(物流园流域至团结河) 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以 黔江发改委函〔****〕**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黔江区建筑工程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市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黔江区正阳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新建及改造园区至朝阳路南段和正黄路至团结河排洪通道(箱涵),其中 2.4m*2.6m长度约****m,3.0m*3.0m长度约****m,新建4.5x4.5m及**mx3m箱涵,总长约****m,排入黄山坝河沟 。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0 . **5 **4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2 **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到 正阳片区排洪通道项目(物流园流域至团结河) 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分部分项、各工序各部位工程的监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取得、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质量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等 。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 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招标人: | 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园区路**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
| 联系人: | 肖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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