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食堂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食堂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国有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山东农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食堂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 SJ-GC-********-**-**
2.3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地下建筑面积****㎡) , 结构类型:钢框架-中心支撑体系 , 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设一栋食堂综合体,建设功能包含食堂、教室、师生活动用房、后勤及附属用房等,并配套进行建筑周边的道路、铺装、绿化工程及室外管网建设。
2.4计划工期: **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年3与**日完工。
2.5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招标控制价 :**0万元 ,费率1 .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6)。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6。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办理咨询电话:**0-**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 ** 月 ** 日9时**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农业大学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号
联系人:曹科长
电 话:****-******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8号名士豪庭1号市级公建****-****室
联系方式: ****-******5
8. 异议和投诉
异议受理方式: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 ****-******5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