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服务器(****-****年)集中采购项目-标包6:ARM-C服务器(G系列)(重新招标)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服务器(****-****年)集中采购项目-标包6:ARM-C服务器(G系列)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ZJZB-****-****6。
2.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服务器(****-****年)集中采购项目-标包6:ARM-C服务器(G系列)产品集中资格预审。
2.3交货地点:按照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年**月3日至****年**月2日。
2.6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内的同类设备采购。
2.7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 1 | 标包6 | ARM-C服务器(G系列) | 详见本公告第3.3.3条关键技术指标 | ****台 | 按照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8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7条。
2.9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个标包,本次发布标包6:ARM-C服务器(G系列)(重新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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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 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标包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资格预审或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函,本标包投标产品制造商不得更换代理商,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3.1.5 与申请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年**月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相关技术参数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年修订)》的投标产品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若不在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范围内的,需提供投标产品不在认证适用范围内的有效说明。
相关技术参数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范围但暂不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的投标产品,申请人应承诺如本标包中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并提交招标人确认,不能及时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协议。
3.3.3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一)模型一
| 序号 | 关键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CPU类型 | 采用单CPU综合性能不低于(ARMv9架构、**Cores、2.8GHz、TDP≤**0W)等ARM芯片,数量为1颗 |
| 2 | 内存 | 采用DDR5-****MHz内存,支持数量≥**条 |
| 3 | 硬盘 | 配置SATA SS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2块; 配置SAS HD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2块; 配置U.2 NVMe SS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2块; 每节点最小硬盘插槽数≥8块 |
| 4 | 网卡 | 支持独立配置网卡,包括但不限于:GbE网卡(电口)、**GbE网卡(光口)、**GbE网卡(光口)及**0GbE网卡(光口)等,支持数量≥3块 |
| 5 | 阵列卡 | 支持独立配置Raid卡 |
| 6 | FC-HBA卡 | 支持独立配置FC-HBA卡 |
| 7 | 机箱规格 | 单机箱高度≤2U,深度≤**0MM |
| 8 | 风扇 | 满配配置,热插拔冗余风扇;要求前进风后出风,机箱上下无开孔(包括辅助进风或出风孔),支持堆叠放置 |
| 9 | 电源 | 满配配置且单路**A,铂金及以上电源等级或满足CQC能效认证Ⅳ级及以上等级,支持电源N+N冗余及热插拔;支持**0V交流和**0V高压直流电源,且支持一路交流、一路高压直流的双路冗余供电输入 |
(二)模型二
| 序号 | 关键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CPU类型 | 采用单CPU综合性能不低于(ARMv9架构、**Cores、2.8GHz、TDP≤**0W)等ARM芯片,数量为1颗 |
| 2 | 内存 | 采用DDR5-****MHz内存,支持数量≥**条 |
| 3 | 硬盘 (配置1) | 配置SATA SS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1块; 配置SATA HD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块; 配置U.2 NVMe SS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2块; 每节点最小硬盘插槽数≥**块(不含M.2) |
| 硬盘 (配置2) | 配置SATA SS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1块; 配置U.2 NVMe SS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8块,要求采用PCIe直连方案,不使用PCIe Switch; 每节点最小硬盘插槽数≥**块(不含M.2) | |
| 4 | 网卡 | 支持独立配置网卡,包括但不限于:GbE网卡(电口)、**GbE网卡(光口)、**GbE网卡(光口)及**0GbE网卡(光口)等,支持数量≥3块 |
| 5 | 阵列卡 | 支持独立配置Raid卡或SAS直通卡 |
| 6 | 机箱规格 | 单机箱高度≤2U,深度≤**0MM |
| 7 | 风扇 | 满配配置,热插拔冗余风扇;要求前进风后出风,机箱上下无开孔(包括辅助进风或出风孔),支持堆叠放置 |
| 8 | 电源 | 满配配置且单路**A,铂金及以上电源等级或满足CQC能效认证Ⅳ级及以上等级,支持电源N+N冗余及热插拔;支持**0V交流和**0V高压直流电源,且支持一路交流、一路高压直流的双路冗余供电输入 |
(三)模型三
| 序号 | 关键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CPU类型 | 采用单CPU综合性能不低于(ARMv9架构、**Cores、2.8GHz、TDP≤**0W)等ARM芯片,数量为1颗 |
| 2 | 内存 | 采用DDR5-****MHz内存,支持数量≥**条 |
| 3 | 硬盘 | 配置SATA SS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1块; 配置SATA HDD企业级硬盘,数量为**块; 每节点最小硬盘插槽数≥**块(不含M.2) |
| 4 | 网卡 | 支持独立配置网卡,包括但不限于:GbE网卡(电口)、**GbE网卡(光口)、**GbE网卡(光口)及**0GbE网卡(光口)等,支持数量≥3块 |
| 5 | 阵列卡 | 配置2块SAS直通卡,要求可管理所有数据盘,并前置**块盘接1块SAS卡,后置**块盘接1块SAS卡 |
| 6 | 机箱规格 | 单机箱高度≤5U,深度≤**0MM |
| 7 | 风扇 | 满配配置,热插拔冗余风扇;要求前进风后出风,机箱上下无开孔(包括辅助进风或出风孔),支持堆叠放置 |
| 8 | 电源 | 满配配置且单路**A,铂金及以上电源等级或满足CQC能效认证Ⅳ级及以上等级,支持电源N+N冗余及热插拔;支持**0V交流和**0V高压直流电源,且支持一路交流、一路高压直流的双路冗余供电输入 |
申请人须就以上全部或部分模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允许模型缺档),并针对每个模型明确一款投标产品名称及型号。
3.3.4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1月1日至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售卖的服务器产品累计销售额不少于****万元(含)人民币。
3.4投标产品测试要求
3.4.1本项目将组织申请人进行投标产品测试,申请人须在收到招标人产品测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产品测试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产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4.2投标产品测试应满足本公告3.3.3条款技术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