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为连州市水利局出租的连州市白云制水厂(含相关配套设施)**年经营权;范围为连州市白云制水厂及其配套、附属工程,包括连州市白云制水厂建设工程、连州市市区应急备用水源输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连州市龙潭寺饮用水源取水地迁移工程及连州市白云制水厂后续配套设施及取水点河道整治工程涵盖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及相关投入费用。除连州市龙潭寺饮用水源取水地迁移工程涉及的资产从****年4月开始投入运行外,其余资产投入均为全新状态;上述资产投入均按现状移交至经营权使用者。(注:(1)本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标的物实际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标的物情况,未尽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标的物以拍卖成交时实物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当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等自行调查、勘察、咨询、核实,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可能存在的所有瑕疵、法律及经济风险。竞买人不得以相关交易文件未尽披露或与标的物现状存在异议为由对抗成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