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 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项目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企业年金托管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符,仅允许总公司或其一家省级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如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2 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人资格; 3.3 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 3.4 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力量和项目人员保障,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3.6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企业年金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 注:经查实,如拟投标人不具备上述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资质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发送 ****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线下 | |
| 2、递交截止时间:****-**-** **:**:** | |
| 3、递交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舜华南路**8号(山东重工未来科技大厦)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 **:**:** | |
| 2、开标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舜华南路**8号(山东重工未来科技大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舜华南路**8号 | |
| 联系人:郭文华 | |
| 联系电话:**********8 | |
| 九、其他说明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下午**点前,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及所列项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要求每一页原文件扫描在一页上,禁止两页或多页合并扫描在一页,扫描文件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影响报名的审核,扫描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分财务报表和报名材料两部分。禁止采用压缩文件格式或图片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8 邮箱:**** 业务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 邮件名格式为:山东重工企业年金受托-xx公司(五个字以内公司简称)-报名资料。同时必须在邮件中以文字方式提供投标单位全称、投标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资格证明材料(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资格证书扫描件; (4)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 (5)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截图。 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发送。 意向投标供方务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本次报名投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未中标单位招标后一个付款周期内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生效后退还。 其他说明 1.本项目由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并对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解释; 2.各投标人在交取投标保证金后,视为认同本招标项目和招标流程; 3.招标公告将在以下平台进行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需要特别注意:现阶段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能上传附件,如潜在投标方通过该网站获得招标信息,请通过其他网站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如投标人因此原因错过招投标,责任自负,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必须登记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并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由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有信息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根据公司管理办法收取相应保证金,但无论中标与否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原则上需在招标结果公布后退回,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或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如招标文件有要求)。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1)截至开标前3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 2)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3)自开标之日起3日内,中标人拒不提供投标人要求更新或补充的资质审查材料的; 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6)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