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心医院 的 株洲市中心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配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 株洲市中心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配送项目
2 、委托代理编号: HNZZ-****-CG****
3、预算金额: ******0.**元/3年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配送服务周期: 3 年,合同一年一签,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 1 | 放射性药品目录一 | 详见采购需求 | 3 | 年 | ******0.** |
| 2 | 放射性药品目录二 | ******.** | |||
| 3 | 放射性药品目录三 | ******.** | |||
| 合计 | ******0.** | ||||
注:满足相应资格条件的同一投标人 可 对本项目包1、包2 和 包3中 多个 分包进行投标,投标人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本项 目按包号分别确定中标人 , 按包 号 顺序评审,已为前 面 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的 不再推荐为后续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1-包3:
( 1 )供应商具有效的 《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2 )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的有效《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
( 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 4 )所投放射性药品具有《注册批件》或《再注册批件》及附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 ****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北 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其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包 ,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 售后不退。
3 、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和 《株洲市中心医院官网》 (网址http://******)上发布。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 4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 **2 4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 ;
3 、 开标地点: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号)四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
注: 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 采购人信息
(1) 名 称: 株洲市中心医院
(2)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 **6 号
(3) 联系人: 吕萍
(4) 电 话: ****-********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名 称: 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3室
(3) 联系人: 颜招娣、陈伊婷
(4) 邮 编: ******
(5) 电 话: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