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高级中学新建食堂工程项目施工
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高级中学新建食堂工程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 年**月6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问1: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中,“定额工期:**4 日历天,计划工期:**0 日历天”,请问工期是否填写**0日历天即可?请明确。
答:本项目工期为**0日历天,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工期按**0日历天填写即可。
问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显示为“-“请问该处是否无需修改?请明确。
答: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高级中学”,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可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COS格式的内容进行填报,无需修改;上述问题调整部分为投标文件格式偏差,属于细微偏差,不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高级中学(盖章)
招标代理: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