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位潜在投标人:
“贵阳经开区****年中小企业加速器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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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 -** - ** **:**,现澄清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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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澄清的时间为:**** - **-** **:**,现澄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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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响应性 评审标准工期要求中要求与前附表前后不一致,现澄清为:
修改内容详见澄清后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答疑文件正文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交易系统下载查看更正(澄清)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更正(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贵州事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