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阳都里4、5号楼部分商铺经营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公开现状拍卖沂南县阳都里4、5号楼商铺经营权,共计1个标的。详情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沂南县阳都里商铺**年经营权:
沂南县阳都里4号楼**2,**3,**4商铺1-2层及5号楼**7商铺3-4层,起拍价为********.**元
| 楼号 | 商铺 | 层次 | 面积约/㎡ | 储藏室 | 储藏室面积约/㎡ |
| 4 | **2 | 1-2 | **6.** | **,**2 | **1.5 |
| **3 | 1-2 | **0.** | **,**3 | **7.** | |
| **4 | 1-2 | **6.** | **4,**5 | **4.** | |
| 5 | **7 | 3-4 | **3.** | / | / |
| 起拍价********.**元 | |||||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1、请竞买人提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且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于****年**月**日**:**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并备注具体标的(账户名称:山东共赢拍卖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山东沂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路分理处,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办理报名登记方可参与竞买,未竞得者五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年**月**日**:**前到山东共赢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的现状。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一旦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竞买人以未实地查看为由而向拍卖人主张权益的,拍卖人一律不予受理,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
3.交接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维护、维修由委托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期间造成的安全问题,委托方自行负责与买受人无关。
4.拍卖成交签订合同后,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和垃圾清运等费用,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安全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成交价款(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及佣金(按成交价款的1%比例收取)。
拍卖联系电话:**********8
山东共赢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沂南县阳都里四号楼商铺:
沂南县阳都里五号楼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