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 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荣发改审〔****〕**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荣昌区昌州街道、昌元街道、广顺街道、 安富街道 、 万灵镇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城区约**平方公里范围排水体系完善建设,包含 但不限于 :约**KM排水箱涵清淤整治;防洪排涝标准低的区域改造升级,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新建、改造、排水管网约**KM;排水管网错混接、结构性缺陷改造、修复排水管网约**公里;新建防汛抢险通道3.5米宽人行桥一座,4跨,总长约**0米 等工作内容 。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约 ****0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2.4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 重庆市荣昌区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 前期、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 的 全部监理服务,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招标人: | 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登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路7号1幢1-1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龙湖天际3号楼****室 |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彭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9 | 联系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