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林市雁山区竹江码头至**1国道公路工程(K**+**0~K**+**8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E********************** |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桂林市雁山区竹江码头至**1国道公路工程(K**+**0~K**+**8段) 已由 桂林市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雁发改字( **** ) **号 以 关于桂林市雁山区竹江码头至**1国道公路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雁交字〔****〕**号关于审批桂林市雁山区竹江码头至**1国道公路工程(K**+**0~K**+**8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 批准 ,项目业主为 桂林市雁山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 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桂林市雁山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 桂 林市雁山区竹江码头至**1国道公路工程(K**+**0~K**+**8段) , 项目 位于桂林市 雁山区 。 本项目主要内容: 路线起点K**+**0位于雁山区兴隆村南侧村口附近,与已完成的桂林市雁山区竹江码头至**1国道公路工程二标段相接,自东向西途经兴隆村、尖山底、罗洪村、良丰二队、明星桥,于K**+**3与规划的雁中路延长线相交,终点K**+**8位于良丰村东侧与旧路交叉口相接, 全长 7.**8 公里。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建设地点: 桂林市 雁山区 。 2.4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月 ( ****年**月**日-****年**月**日 ) 2.5 标段划分: 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 : 3.2.1 具备有效的公路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下同)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施工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 3 业绩要求:无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 4.评标办法 |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 时至****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桂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无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http://jtysj.guilin.gov.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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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