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C**JX******** |
| 项目名称: | GZCQ******1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罚没一批不合格车用汽油公开转让网络竞价 |
| 标的名称: | GZCQ******1-标的1: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罚没一批不合格车用汽油,挂牌价**,**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市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 |
| 项目简介: | GZCQ******1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罚没一批不合格车用汽油公开转让网络竞价,详见左下角“附件下载”资料。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 | 一、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买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2、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经营商竞买; 3、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二、特别提示 1、标的物为不合格车用汽油,成交后不得将其直接进入流通领域二次销售,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买受人需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危废处置平台对标的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进入流通领域销售。标的无害化处理后买受人需将生态环境部门开具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提供给委托人,委托人收到《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标的搬运和运输均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操作流程和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须自备或聘请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车辆对罚没油品进行转移。 4、买受人应在成交后,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或与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企业签订的代为无害化处理的协议书。 5、买受人在进场搬运中要服从委托人的监管,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操作流程进行,买受人运输标的应符合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