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提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①:评估对象1:车辆牌照为川KMN**9,车身颜色为黑色,已使用5年以上,运行里程数约**.9万公里,车况较差。②:评估对象2:车辆牌照为川KPD**4,车身颜色为黑色,已使用9年以上,运行里程数约**.**万公里,车况较差。③:评估对象3车辆牌照为川KRB**1,车身颜色为白色,已使用**年以上,车身无电且变速箱损坏,车况差。④:评估对象4车辆牌照为川KVA**5,车身颜色为灰色,已使用**年以上,运行里程数约**.**万公里,内饰磨损,车况较差。⑤:评估对象5车辆牌照为川KYA**3,车身颜色为黄色,已使用9年以上,车身无电,车况较差。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转让车辆由威远创宏城市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进行处置,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对标的所做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2.本次转让的车辆参数仅供参考。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4.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标的交付。5.本次处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章由转让方负责。6.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双方签订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相关资料的交接、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7.本次转让车辆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若需旧车交易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标的除过户之外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8.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的3%向受让方收取。9.投资方成功竞价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因其自身原因违约,不能继续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将扣除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保留继续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车辆停放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塔山路北段**号5幢**、请将签订生效后的交易合同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备案,备案完成和成交价款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内江分所将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次转让车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① 本次转让车辆中川KRB**1和川KYA**3两辆车因车辆无电,未能观测出车辆行驶里程,根据转让方所提供数据,这两辆车的行驶里程均超过**万公里;② 本次转让车辆中川KRB**1变速箱损坏,且未通过本年度年检;③ 本次转让车辆中川KVA**5为轻型普通货车,强制报废年限为****年2月;④ 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请买受人自行查看,报名后视为认同标的瑕疵。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看车联系人:詹先生**********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