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推进“一窗通办”需要采购“综窗通”一批设备,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一、内容概况
(一) 项目名称: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综窗通”设备采购项目
(二) 项目预算: 9.** 万元
(三)项目 明细及要求: 详见(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0 个日历天
二 、 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自行采购文件的获取
自行采购文件自 **2 4 年 **月** 日至**2 4 年 **月** 日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自行获取。
四、自行采购文件的递交
(一)自行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
(二)自行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蓝安路二段**号行政楼**8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自行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满足技术参数的条件下 最 低价中标 , 最低价相同的采用随机抽选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邀请方式
本次公告在(******)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先生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蓝安路二段**号
联系电话: ****-******4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