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ZJ******5 |
|---|---|
| 项目名称 | 浙江国叶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0%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0 |
| 挂牌价格 | 1,**9,**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意向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5.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6.本次转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7.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8.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标的企业对转让方的相关债务承担债务清偿主体职责。若标的企业资金不足以清偿对转让方的债务,则受让方有义务向标的企业提供必要资金,以确保标的企业能够清偿该债务。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2日内,标的企业应清偿对转让方债务的**%;股权交易完成之日起**日内,标的企业应清偿对转让方的全部债务。若标的企业未按约定还清借款,转让方有权从标的企业现有应收账款的回款中优先受偿。3、标的企业应在股权交易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年度员工绩效奖金、风险滞纳金以及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应予支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4、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