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不存在抵押、担保和租赁。标的按现场实物状态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物所作出的说明仅作为参考,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不得以标的物的完整性、功能缺陷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拒绝进行资产交接。2.成交后,受让方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自行对设备进行拆除、转运,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拆除、转运过程中,如受让方对转让方或第三方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伤害和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要保证转让方其它的建筑物不能受到损坏,在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3.本次转让的废旧设备物资,可能存在锈蚀、变形、含有其它材质物料等现象,不具有同类正常物料的性能,均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不对质量瑕疵、实物总量、实物状态做承诺,不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若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出售、使用造成的模塑废旧一切损害,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转让方已对标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应报名前自行到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范围、重量、体积、面积、质量等。意向受让方须现场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并在报名时提交。成交后,转、受双方按此确认书后附的《资产信息表》中所列实物作为交接依据进行交割,允许存在一定的误差,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5.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到现场查证标的物,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的过程中,一切费用自理,并承担除转让方原因外在查证现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6.成交后,搬运前受让方需与转让方签订《外协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协议书》。7.成交后,受让方装货后立即整理现场,并对购买的废旧设备的环保、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提货过程、拆卸装车费用及安全事项由拍卖受让方全部负责承担。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以及转、受双方的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9.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资产交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转让价款为不含税价,交易成功后,转让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发票对应**个标的分别开具。其中,部分资产只能开具普通发票(税率3%),部分资产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具体明细及税额详见《资产信息表》,开票所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资产信息表》、《外协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协议书》等资料。**.看货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长虹工业;联系人:张旭;联系电话:**********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