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DZR****** |
|---|---|
| 项目名称 | 临沂投发矿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莒南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莒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0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评估基准日****年8月**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其中,莒南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中盛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盛大审字[****]第****号《审计报告》及临沂万兴德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临万评报字[****]第**3号《资产评估报告》。 3.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国有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须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日内实缴出资**2万元,剩余未实缴资本**8万元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国有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