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委会在本辖区内独家代表奥林匹克运动,独家管理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权。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旨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通过与优质企业合作,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参赛提供支持和保障,并与合作企业共同推动中国体育代表团和中国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作为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部,负责实施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工作。 一、该项目权益授予: 1.类别排他: 授予合作方“中国奥委会/中国体育代表团体育服装类别”的排他性权益。 2.授权称谓: 授予合作方“中国奥委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官方体育服装合作伙伴”等相关称号。 3.标志使用: 合作方享有将中国奥委会商用徽记和授权称谓用于合作方品牌宣传、市场营销、产品包装及企业内部交流。 4.产品使用: 国际综合性运动会参赛期间,中国体育代表团成员在以中国体育代表团身份出席的领奖仪式、出征仪式等公开场合中,将穿着合作方赞助的领奖装备或其他运动装备(竞技赛场上穿着的比赛服、根据规定须穿着礼仪服装的场合等除外,具体另行约定)。 5.项目/活动参与: 合作方享有项目方组织举办的中国奥委会/中国体育代表团主题活动优先参与权或优先赞助权。 6.营销推广支持: 支持并派人出席合作发布会、年度推广活动、重要赛事定制服装发布会等活动;协助获得相关影像资料(合作方承担费用);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合作伙伴俱乐部等联络平台并邀请合作方加入。 7.媒体曝光权: 合作方享有在中国奥委会官方自有媒体、活动平台进行品牌识别、媒体曝光的权利,曝光程度不低于其他同等级合作企业;针对基于本合作项下的各项权利,合作方可在企业官方自有媒体及外部合作媒体平台进行媒体曝光。 具体权益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作协议内容为准。 二、合作方义务 1.根据双方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履行赞助现金支付义务。 2.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在项目方指定的地点、时间足额交付赞助实物。交付赞助实物的物流成本、人工搬运成本等由合作方承担。 3.合作方提供的赞助实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行业标准,且合作方须为奥运会、亚运会等重要赛事投入专门力量,按项目方要求完成服装设计和定制,定制服装的设计等知识产权归属项目方,未经协商一致,合作方不得通过其他渠道对外提供。 4.提供双方商定数额的履约保函。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