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周至县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年**月5日至****年**月**日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 序号 | 地籍号 | 宗地 位置 | 净用地面积 | 代征路(亩) | 代征 绿地 (亩) | 地上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地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地 性质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主要规划指标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 1 | ************GB****2 | 周至县县城农商东街以南,南新街以东 | ****.**平方米(折合3.**2亩)。 其中:出让住宅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3.**0亩)、出让商业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0.**2亩) | 0.**2 | / | ≤****.** | ≥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住宅**年;商业**年 | **3 | **3 | ** | 不大于2.6 | 不大于**% | 不小于**% | 不大于**米 |
| 2 | ************GB****8 | 周至县县城新区工业路以南、建设南路以东,南大街以西 | ****4.**平方米(折合**.**2亩)。 其中:出让住宅用地面积****8.**平方米(折合**.**3亩)、出让商业用地面积**6.**平方米(折合0.**9亩) | / | / | ≤****8.** | ≥ ****0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住宅**年;商业**年 | **** | **** | **0 | 不大于2.3 | 不大于**% | 不小于**% | 不大于**米 |
| 3 | ************GB****1 | 周至县中心城区西北角,环城北路以北 | ****0.**平方米(折合**.**5亩)。 其中:出让住宅用地面积****0.**平方米(折合**.**5亩)、出让商业用地面积**0平方米(折合1.**0亩) | 2.**4 | 8.**8 | ≤****0.** | ≥ ****5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住宅**年;商业**年 | **** | **** | **0 | 不大于2.0 | 不大于**% | 不小于**% | 不大于**米 |
宗地1竞得人须按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将《规划条件书》中配套的**0平方米儿童老年活动场地、**平方米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平方米的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平方米治安联防站等公建配套设施建成后移交给政府相关部门,由周至县住建部门监管落实。
宗地2竞得人须按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将《规划条件书》中配套的**0平方米儿童老年活动场地、**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0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与服务、**0平方米的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等公建配套设施建成后移交给政府相关部门,由周至县住建部门监管落实。
宗地3竞得人须按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将《规划条件书》中配套的**0平方米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0平方米托儿所、**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0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5平方米的物业管理与服务、**0平方米的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5平方米社区服务站、**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建配套设施建成后移交给政府相关部门,由周至县住建部门监管落实。
宗地1、宗地2、宗地3按照《西安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市政办函[****]**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市政办函[****]**3号)及《****年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工作细化方案》(市建发[****]**号)有关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由周至县住建部门监管落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持有已解锁CA锁(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CA锁(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解锁要求详见《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数字证书解锁指南》(获得地址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四、挂牌时间
挂牌期限为****年**月5日至****年**月**日的工作时间,申请人应当在挂牌出让结束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和支付竞买保证金。网上挂牌竞买保证金支付截至时间为****年**月**日**时整。网上挂牌报价截至时间为****年**月**日**时整。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并以出让文件及附件为准。有意竞买者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查询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竞买人操作详见《西安市土地交易系统挂牌流程会员端操作手册》(获得地址为:******)。
六、本次出让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请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七、竞得人不能提供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有效证明、购地资金不符合本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八、公告期间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有异议或在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 出让宗地咨询 | 网上挂牌交易 业务咨询 | 网上挂牌交易 技术咨询 | 数字证书 咨询及办理地址 |
| 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锦屏******** |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三处,********(转****9) |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处,********(转****5) | ********(转****1),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号白桦林国际B座2楼服务台**号窗口 |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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