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C************ |
|---|---|
| 项目名称 | 存放于南通嘉民岸罐A**5的**.**吨**号车用汽油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8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竞买人须为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汽油的企业法人。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年**月**日**时前到南通市桃坞路1号五楼受托人处,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承诺竞买成交后,标的提取和运输均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操作流程和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使用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对罚没油品进行转移;标的提取后储存于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的安全场所;对标的的处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委托人对意向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质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质审查的意向竞买人,须于****年**月**日**时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并提交《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未经委托人资质审查直接向淘宝网和支付宝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报名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