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青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项目名称:青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车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购置3辆制式警车,用于执法执勤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监督部门: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督电话:****-******7。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未能及时下载询价文件、递交并解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未按要求在平台系统下载询价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其询价将被拒绝。注:我单位的青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车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年**月8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第一次发布询价公告,****年**月**日开标,开标结果: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造成废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且影响政府采购目标的实现,因此第二次招标面向全部公司,不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沧州市青县**4国道京福南路**4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沧州翔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朝阳路2号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河龙
电话:****-******6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