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 自然 资源 和规划 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饶资 规 告字[** ** ] ** 号
经饶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饶阳县 自然 资源 和规划 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公开出让 以下 6 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见附表)
其他要求 受让人分别 严格按照 宗地 规划条件 及 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号地块为违法占地,根据饶政办字[****]**号文件精神,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公开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 本次公开出让活动,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交易中介机构承办,所产生的佣金由竞得人支付,县纪委、审计部门负责对招拍挂现场程序进行监督。
四、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 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9 日,到饶阳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出让文件。
六、 申请人可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9 日,到饶阳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9 日 ** 时 ,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 年 ** 月 9 日 **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时间: ** ** 年 ** 月 ** 日 **时 ,地点: 饶阳 县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上述规定,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当中,成交总额的**%部分,自成交之日起直接转作出让合同的定金。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交清成交总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合同约定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九、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7
联系地址:饶阳县 健康东路 **7号
开户单位: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饶阳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饶阳支行
帐 号:************
饶阳县 自然 资源 和规划 局
二○ 二四 年 十一 月 十五日
附表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表
| 地 块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系数 | 绿地率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 建筑高度 | 土地 | 地上 建筑物 | 土地 | 地上 建筑物 价款 | ||||||
| ****-**号 | 饶阳县饶阳镇西关村、永安路北侧 | **1.** | 商业 | 不大于4.0 | 不大于**% | / | / | / | **年 | **.** | **.** | / | 1 | |
| 饶阳县西城大街西侧、创业路南侧 | ****2.** | 工业 | 不小于0.7 | 不小于**% | 不超过**% | 不大于7% | 不大于**米 | **年 | **7.** | **7.** | / | 5 | ||
| 饶阳县西城大街西侧、创业路北侧 | **4.** | 工业 | 不小于0.7 | 不小于**% | 不超过**% | 不大于7% | 不大于**米 | **年 | 5.** | / | 5.** | / | 1 | |
| 饶阳县西城大街西侧、创业路北侧 | **7.** | 工业 | 不小于0.7 | 不小于**% | 不超过**% | 不大于7% | 不大于**米 | **年 | **.** | / | **.** | / | 1 | |
| 饶阳县平安路北侧、开拓街东侧 | ****2.** | 工业 | 不小于0.8 | 不小于**% | 不超过**% | 不大于7% | 不大于**米 | **年 | **1.** | **7.**** | **1.** | **7.**** | 3 | |
| ****-**号 | 饶阳县西城大街西侧、创业路北侧 | **7.** | 工业 | 不小于0.8 | 不小于**% | 不超过**% | 不大于7% | 不大于**米 | **年 | 8.** | / | 8.** | / | 1 |
注:竞买人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 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