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月影路(淮十二路一徐家湖路与新民路交接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月影路(淮十二路一徐家湖路与新民路交接处)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月影路(淮十二路一徐家湖路与新民路交接处)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发改复[****]**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月影路(淮十二路一徐家湖路与新民路交接处)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十二路一徐家湖路与新民路交接处;
2.1.2建设规模:路线东起淮十二路,西至徐家湖路与新民路交接处段:全长约**0m。道路规划红线宽**m,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照明、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等。
2.1.3合同估算价:**8.**万元
2.1.4工期要求:**0日历天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照明、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等具体见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年8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6.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6.3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自****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6.4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6.5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6根据苏建招办[****]2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6.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投标工具使用费**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 评标入围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0%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 方法三中R取值为:**,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家; (1)当投标人不超过**家(包括**家),则全部入围均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当投标人超过**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家入围(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的8家进入评标程序)。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上(或以下)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入围。(注:报价精确到“分”) (3)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的情形,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认。 (4)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导致最终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家,入围数量不予增补。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营业执照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投标文件提供诚信库链接 |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投标文件提供诚信库链接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及资质等级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投标文件提供诚信库链接 | ||
|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建造师注册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投标文件提供诚信库链接) 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 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提供承诺书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5年的; 注:提供承诺书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 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 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1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注: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投标文件提供诚信库链接。 | ||
| 承诺书 | 1、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注:提供承诺书(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 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 ||
|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评标时由评委进入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
| 根据苏建招[****]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 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 由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藏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
|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要求 |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0分) | 投标报价:**0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 直接确定: □ 方法五; ? 开标时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 方法四; □ 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方法四: □ 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武夷大厦 6 楼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 电 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