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博自然资规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博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宗地编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增加幅度(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I**9 | ************GB****5W******** | 新城二路以东、博城八路以北、规划三路以南 | 零售商业用地 | ** | ****5 | 不小于 1.2 且不大于 2.5 | 不大于 **% | 不小于 **% | ** | **** | **** |
| ****-I**0 | ************GB****3W******** | 博城七路以南、新城二路以东、新城一路以西、博城八路以北 | 二类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 | 住宅**、商业** | **** | 地上不小于 1.0 且不大于 1.8,地下不大于0.8 | 不大于 **% | 不小于 **% | ** | **** | **5 |
| ****-I**1 | ************GB****2W******** | 博城七路以南、新城二路以东、新城一路以西、博城八路以北 | 二类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 | 住宅**、商业** | ****0 | 地上不小于 1.0 且不大于 1.8,地下不大于0.8 | 不大于 **% | 不小于 **% | ** | ****8 | **** |
| ****-I**2 | ************GB****1W******** | 博城七路以南、新城二路以东、新城一路以西、博城八路以北 | 二类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 | 住宅**、商业** | ****0 | 地上不小于 1.0 且不大于 1.8,地下不大于0.8 | 不大于 **% | 不小于 **% | ** | ****2 | **** |
| ****-I**3 | ************GB****9W******** | 博城七路以南、新城二路以东、新城一路以西、博城八路以北 | 二类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 | 住宅**、商业** | ****8 | 地上不小于 1.0 且不大于 1.8,地下不大于0.8 | 不大于 **% | 不小于 **% | ** | **** | **** |
| ****-I**4 | ************GB****0W******** | 博城七路以南、新城二路以东、新城一路以西、博城八路以北 | 二类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 | 住宅**、商业** | ****6 | 地上不小于 1.0 且不大于 1.8,地下不大于0.8 | 不大于 **% | 不小于 **% | ** | ****7 | **** |
| ****-I**5 | ************GB****6W******** | 博昌街道博城二路以南、博城三路以北、新城三路以西、新城四路以东 | 二类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允许配建不大于总建筑面积5%的商业建筑) | 住宅** | ****6 | 不大于1.6 | 不大于**% | 不小于**% | ** | ****9 | **** |
其他要求: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版)》的要求,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竞买人可利用土地挂牌公告的时间先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竞得土地后即可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上地块内若有地上(下)管线、桩基等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迁移或避让。
****-I**9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地块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开发建设。
****-I**0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地块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开发建设。
****-I**1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地块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开发建设。
****-I**2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地块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开发建设。
****-I**3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地块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开发建设。
****-I**4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地块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开发建设。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含竞买保证金),**个月内须全部缴清剩余价款。
****-I**5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地块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及已购买滨州市博兴县土地而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的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