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绥德县人民 政府批准, 绥德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依托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 1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化率 | ||||||||
| SD****-** | 四十里铺镇产业创新园区 | ****7.**3 | 工业用地 | ≥**% | ≥0.7 | ≤**% | ** | **0 | **2.** | 1 |
该宗地以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宗地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如下:产业类型为制造业,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8万元/亩,亩均税收≥1.**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环保应符合相关准入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本期挂牌出让只接受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化报名。
三、提交竞买申请前,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挂牌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书面提出。
四、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宗地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本期挂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网上交易的最终结果。竞买人操作详见《榆林市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获得地址为: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五、申请人须在报名前持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到出让人处提交竞买申请,取得竞买(入库)资格的申请人在交易中心入库备案后,用办理的CA锁、账号登陆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及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资料下载和挂牌网络竞价均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报名时间: ****年 ** 月 ** 日 9 :**至 ****年 ** 月 ** 日 **:**
保证金交纳时间: ****年 ** 月 ** 日 9:**至 ****年 ** 月 ** 日 **:**
挂牌网络竞价时间: ****年 ** 月 6 日 9:** 至 ****年 ** 月 ** 日 **:**
( 温馨提示: 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你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你尽早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并足额缴纳保证金 )
六、申请人持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打印的“竞买保证金交纳电子回单”及“竞买资格通知书”,于 ****年 ** 月 ** 日 **:**前至出让人处进行最终的竞买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的不得低于底价);本期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
八 、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办理,如遇到疑难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
宗地业务办理( 绥德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室 ****- ******4 )
电子交易系统/会员注册咨询(交易中心业务三科 ****-3 ****** )
CA锁(数字证书)办理(市民大厦 三 楼 西区 E**、E** 窗口****- ******8 )
保证金划转咨询:(银行电话:****—******5)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咨询:**********
绥德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4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