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辽宁警察学院第一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备案。以辽发改社会〔****〕**5号、辽发改社会〔****〕**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警察学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警察学院第一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跨度:建筑面积:****0.0㎡其中:层数:其他:1、本工程为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场地及其配套设施工程等)及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3、项目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省投资9.**%,自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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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年**月**日 开工至 ****年**月**日 竣工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6.其它要求:(一)企业要求:(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A和B:A、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的,应当依法取得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没有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二)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负责的在建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2.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负责的在建工程。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兼任,但不能与设计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应为各单位的在职人员。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 四、投标 | |||||||||||||||||||||||||||||||||
| 1.开标时间: ****年**月**日 **:** |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 |||||||||||||||||||||||||||||||||
|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
| 4.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 六、其他说明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络开标,开标程序详见《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开标流程(网址:******)。2.开标前投标人须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Inwlzb.com/)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参加开标会。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负责人的实名认证,并完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项目总负责人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或显示项目总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或项目总负责人与开标记录表不一致的,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初步评审不通过。招标代理联系电话:**4-********-****、****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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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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