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公开,请在本公告详情页,自行下载查阅。二、其他事项: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对外转让的情形。2、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为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质量、规格、尺寸、完整度及其性能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凭据,最终以现场实际移交现状为准。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并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勘确认书》确认标的现状、数量、 范围等。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查勘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4、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天内完成全部断桐、修枝、归楞、运输等工作并退场,标的采伐、吊装、运输、清场、人工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5、受让方应严格按照采伐证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方式、强度进行采伐,不得擅自扩大采伐范围。若受让方违规采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6、受让方应自行按有关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转运 工作的备案登记或审批手续,如涉及运输许可、环保许可等政府部门强制管理申报批准事项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 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7、交易标的采伐、搬迁、清场等工作中,如发生任何安全 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受让方在吊装、搬运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装卸除标的物以外的其他物品。受让方进入林场须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若因受让方原因发生意外造成相关后果和损失的,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及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9、本次标的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 规定各自承担,交易完成后转让方不提供增值税发票。**、标的现场查看地址: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高庄、南坝分场;联系人:王晓东;联系电话:**********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