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的探矿权按现状整体进行转让。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该探矿权未缴纳过出让收益。4.据《云南省西畴县鸡街金矿普查阶段总结》及《<云南省西畴县鸡街金矿普查阶段总结>审查意见书》(云国土资矿评审字〔****〕**号),****年潞西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取得该勘查区的探矿权,截至****年,共完成工作量:坑道**0米,浅井**0米,地面槽探工程**.**米。但由于资料不全,没有勘查报告,勘查投入不清,未被《云南省西畴县鸡街金矿普查阶段总结》利用。根据探矿权评估实物工作量确定原则,没有原始资料可查或原始资料不全的不纳为有效的勘查工作实物工作量。5.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因国家、省、州及市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实施勘查和开采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6.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7.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8.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网站公告为准。9.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云南省西畴县鸡街金矿普查阶段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