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潼南区**处小型灌区建设项目(数字化智慧化) 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 潼发改审[****]**号文件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和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项目法人 为 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招标人为 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潼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处小型灌区新建及接入流量计**套,接入视频监控设备**套。柏梓灌区新建及接入流量计**套,新建及接入视频监控设备**套,补充建设**套阀控设备,改造泵站5处;新建数字孪生灌区试点区域前端感知设备及孪生平台1项,项目包含5年运维。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8个月 ,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 。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本项目共划分为新建小型灌区一标段;新建小型灌区二标段;新建小型灌区三标段;新建小型灌区四标段;新建小型灌区五标段;新建小型灌区六标段;新建小型灌区七标段;水毁小型提灌站一标段;水毁小型提灌站二标段;水毁小型提灌站三标段;水毁小型提灌站四标段;水毁小型提灌站五标段;水毁小型提灌站六标段;山坪塘修复一标段;山坪塘修复二标段;山坪塘修复三标段;山坪塘修复四标段;强电部分;数字化智慧化。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 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7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