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第七次公开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榕自然让〔****〕**号
我局于****年**月**日发布《关于****年第七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自然让〔****〕**号),**月1日、**月6日、**月**日发布《关于****年第七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经研究,补充公告如下:
宗地****-**号(住)建筑密度调整为**%以下(含**%)。
宗地****-**号(住)建筑密度调整为**%以下(含**%)。
宗地****-**号(住)建筑密度调整为**%以下,地块二建筑密度调整为**%以下(含**%);允许该项目单套建筑面积(含公摊)大于**4平方米(含**4平方米)的住宅可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
原公告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