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平阳县鳌江中学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0号、平发改投资〔****〕**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平阳县鳌江中学,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中学,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行政监督部门为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阳县鳌江中学扩建工程(一期)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万元,概算工程费用****.**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约****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平方米,其中#1教学楼****.**平方米、2#宿舍楼****.**平方米,3#宿舍楼****.**平方米;集中绿地面积****2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辆、非机动车停车位**8辆,新建3×**m预应力空心板桥1座,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平阳县鳌江镇。
2.2本次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弱电、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室外安装、桥梁、驳坎、相关设备采购安装(不含上下铺学生床、定制储物柜等、教学及办公用品等)、现校址内配电房改扩建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2.3计划工期:**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1须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后具备第(1)项和第(2)项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星期内的任意一个星期一的“合格”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牵头人及联合体单位均须完成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可由牵头人办理;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三)其他: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
4.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 ******)。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7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 |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平海商厦二楼 |
| 联系人:陈老师 | 代理负责人:温先生 |
| 电 话:**********9 | 电 话:**********6 |
| 监督部门: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5号 |
| 电 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