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城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城县民政局,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彩票公益金,地方债券及县财政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屹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庆城县三十里铺镇十五里铺村十五里铺组。
2.2工程规模:悼念用房:总建筑面积:**8.**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1层,建筑总高**.**米;焚烧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砖混结构、地上1层,建筑总高7.**米;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2层,建筑总高9.**米;公厕: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砖体结构、地上1层,建筑总高4.9米;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砖体结构、地上1层,建筑总高4.**米;消防水池及泵房:总建筑面积:**8.**平方米(地上**.**平方米,地下**9.**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米;室外工程:电气:(电气、照明、监控);给排水:(地沟、给水、排水、消防、雨水),建筑:(绿化、道路、铺贴、围墙),暖通:(地沟、阀门井、采暖管道);设备安装及其他。
2.3监理标段划分:无
2.4计划工期:**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投资额:********.**元。
2.7招标控制价:******元。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3.1招标范围:对庆城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3.2服务期限:**5日历天。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年**月**日 0 时 0 分至****年**月**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5.2获取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获取。
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技术支持:****-******9;
注册咨询:****-******0。
5.3请正确下载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资格预审文件查看,下载地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5日9时 0 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方式):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选择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递交。
6.3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
6.5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国际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上传。并在开标时间使用“CA证书”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按规定时间解密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或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城县民政局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城县金凤环路1号
联系人:刘继川
联系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屹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中元世贸中心****室
联系人:郑茜
联系电话:**********9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9
****年**月**日